合同未到期员工辞职赔偿金怎么算的

若是员工因个人原因选择辞去雇佣身份,通常情况之下,企业无须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然而,若公司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来提供安全和舒适的工作环境、没有按时且足额地发放薪酬、亦或并未依法为员工缴纳足够的社会保险费用等违法行径,间接使得员工离职的话,则雇主有责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所服务的年限为准,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视作已服务一年处理;而对于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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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要是工人自己不想干了就跑了的话,那老板就不用赔钱给他。但是要是老板那边出问题了,比如没按照之前说好的那样给工人提供保护或者环境或者是发工资拖拖拉拉的,还有就是没有依法帮工人交社保什么的,这些原因让工人不开心地走了,这时候老板就要赔点钱给工人。具体怎么赔?老板得按照工人在这儿待的时间来算,每过一年就得给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人在这待了超过半年还不到一年的话,那就算一年;如果工人在这待的时间还不到半年的话,那就得给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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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通常来说如果员工自己主动提出要走人的话,那就不会有什么赔偿金。但是如果公司做了些违反规定的事情,比如没按照我们签的劳动合同给我们提供足够的保护和条件或者是没按时发工资,甚至是没帮我们交社保等等这些问题,让我们不得不离开的话,那么公司就要给我们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个补偿就是根据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多久来算的,每干满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要是超过六个月但还不到一年的话,就算作一年;而如果只干了几个月的话,那就只能拿到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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